当事人:京农(新疆)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德州国淼综合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中诚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海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申请书,本院将定于2026年2月3日上午08时4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进行鉴定机构的选择,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进行鉴定。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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