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纪梅
本院受理原告纪米辉诉你与第三人纪睿哲否认亲子关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32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鉴定质证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告与纪睿哲不存在亲子关系。2、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人民法庭公开进行鉴定材料质证,逾期将依法视为放弃鉴定质证的权利。原告申请对与被鉴定人纪睿哲之间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进行DNA亲子鉴定,并提交了鉴定申请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到本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参加摇号选取鉴定机构程序、领取确定鉴定机构参与查体及领取鉴定报告。自鉴定质证第7日上午9时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一楼摇号室选择鉴定机构、领取确定鉴定机构告知书;于选定鉴定机构后的第5日10时00分到场参与鉴定,逾期不到不影响鉴定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60日内领取鉴定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鉴定报告有异议,自鉴定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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