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袁仁武、夏世用、刘治敏、周兰杨、周星骏、袁天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袁仁武偿付原告借款本金、逾期利息、罚息、复利等;2.判令被告夏世用、刘治敏、周兰杨、周星骏、袁天棋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袁仁武承担律师费;4.判令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房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案件审理要素表、多元调解告知书、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二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