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安徽禄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赵进学
本院在执行蚌埠厚润玻璃有限公司与安徽禄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赵进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安徽禄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安徽禄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机械设备、物品(详见查封财产清单),上述设备于2025年9月24日已抵付给申请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303执186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位于安徽禄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机械设备、物品的所有权归申请人蚌埠厚润玻璃有限公司所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