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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

时间:2025-10-11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林超雄

本院受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林超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3执恢13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被执行人林超雄名下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新新家苑7号楼底商104号(不动产权证书号:2013008099)房产于2025年9月25日成交,买受人陈雪坤以844237元的最高价竞得。现上述房产所有权归买受人陈雪坤所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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