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蚌埠利众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刘学东
本院在执行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蚌埠利众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刘学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申请于2025年10月20日依法委托安徽中建世纪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刘学东名下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张公山路666号C2号楼-2号房产【产权证号:2013016140】进行现场委托评估。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2025)皖0303执恢3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书;2.委托评估价为2795968元;3、(2025)皖0303执恢35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拍卖上述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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