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贾金涛
本院在执行焦振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封了你所有的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鲁阳小学西怡景园小区一号楼一层门面房东三间110平方米的房屋。现焦振杰申请本院对上述案涉房产依法进行处置,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豫0423执恢597号传票,传唤你于2026年2月2日9时到庭对上述案涉房产的价值进行议价或挑选评估机构进行价值鉴定。并传唤你于2026年2月4日10时到达案涉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房屋现场勘验鉴定评估,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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