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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

时间:2026-04-02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刘海洋

本院在执行安徽建工和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刘海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3执204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本院依法于2026年3月9日在京东网拍卖平台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拍卖了被执行人刘海洋名下坐落于蚌埠市和顺名都城(北苑)5号楼1单元15层1号【不动产权证号:皖(2021)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41345号】房产。上述房产经一拍后流拍,现申请执行人安徽建工和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以一拍流拍价630500元以物抵债。现上述房产所有权归安徽建工和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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