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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

时间:2026-04-03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蚌埠市天一商贸有限公司、邵建彪、王云

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蚌埠市天一商贸有限公司、邵建彪、王云追偿权纠纷一案,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于2026年3月23日依法委托安徽鑫诚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蚌埠市天一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大庆路217号院内仓库的冰柜、豆浆机、展示柜等设备进行评估。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书;2、评估报告(委托评估价为:24800元);3、(2026)皖0303执恢5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拍卖上述设备)。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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