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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

时间:2026-07-06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罗丽华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罗丽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号:(2026)皖0103执3501号,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罗丽华名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与龙岗路交叉口琥珀名城沁园11幢802室房产【不动产证书号:皖(2018)合不动产权第0035407号/房权证合瑶字第8120210197号】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向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中的所有平台发出网络询价委托书。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述房产,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649533元,淘宝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686783.85元;取上述询价结果平均值为668158.42元;二、如对该询价报告有异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收到询价报告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该房产。1、财产基本信息错误;2、超出范围或遗漏财产;3、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评估资质;4、评估程序严重违法;特此通知。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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