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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

时间:2026-07-14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合肥市蜀山区当尚五金店、李明

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与被执行人合肥市蜀山区当尚五金店、李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李明名下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科技园磨子潭路1100号航空新城D4幢104室房产(产权证号: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48468号,建面95.69㎡)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951446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007511.41元,两家平均值979479元(即评估价)。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本院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评估拍卖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联系人:张法官。联系电话:0551-65352800。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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