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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拍卖

时间:2026-08-19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韩斌、孙晓景

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韩斌、孙晓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孙晓景名下位于长丰县双凤工业区蒙城北路与金杭路交口半岛1号二期M4#幢102(-)/102/202/302室房产(产权证号:皖(2022)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26839号,建筑面积300.46㎡)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限内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2698732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4175793.07元,两家平均值3437263元(即评估价)。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本院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评估拍卖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联系人:廖法官。联系电话:0551-65188400。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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