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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拍卖

时间:2026-09-28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唐桂芳、马玉祥

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与唐桂芳、马玉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唐桂芳、马玉祥名下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高科技花园201#楼1-5-1#【不动产权证号:427392】的房产,上述房产于2026年9月11日成交,成交价为:333316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303执恢29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高科技花园201#楼1-5-1#【不动产权证号:427392】的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李萍(身份证号:340303197304070645)所有。上述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李萍起转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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