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蚌埠市奥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爱众控股有限公司、蚌埠市巨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市浙嘉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善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开胜、刘晶晶、刘泳、唐英
本院在执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蚌埠市奥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爱众控股有限公司、蚌埠市巨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市浙嘉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善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开胜、刘晶晶、刘泳、唐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依法拍卖蚌埠市奥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土地证号:怀国用(2011)第172号】土地使用权、地上房产及附属物,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书;2.上述土地及房产需要进行线下摇号评估,现通知你司于2026年10月19日上午九点来本院进行摇号评估,如果不到现场,本院将正常进行摇号评估程序。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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