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安徽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海军
蚌埠市卓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海军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于2026年7月9日依法委托安徽长平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安徽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液晶显示器生产设备(详见评估报告清单)进行评估。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书;2.评估报告(评估价为:2268800元);3.(2026)皖0303执恢20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拍卖上述资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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