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三检民公告〔2023〕3号
本院在办理何抗将非法狩猎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过程中,公益损害赔偿人何抗将对其在禁猎期捕杀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造成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破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无异议,并与本院签订公益损害赔偿协议书,愿意一次性支付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金共计人民币3540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
邮寄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滨海大道6号
联系电话:0576-83300938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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