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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无锡宏帕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张华、申永平、范葱岭、陈永虎污染环境案赔偿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4-01-02      新闻来源:正义网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澄检民公告〔2023〕5-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无锡宏帕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张华、申永平、范葱岭、陈永虎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本院与无锡宏帕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张华、申永平、范葱岭、陈永虎达成诉前公益损害赔偿协议。现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协议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黄山路11号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临港检察室,邮政编码214431。

联系电话:0510-86869089。

特此公告。

附:公益损害赔偿协议书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