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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杨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案件涉案款返还公告通知

时间:2024-03-25      新闻来源:正义网

涉案款返还公告通知

根据案件终结文书,杨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等17宗案件的涉案款共计人民币233953元返还给被害人。

经过我院查找联系,上述案件仍然无法联系上相关当事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应当返还被害人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六个月无人认领的,依法上缴国库。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属实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退款予以返还。

因此,对上述案件的涉案款共计人民币233953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通知,请相关当事人联系我院认领,满六个月无人认领的款项将依法上缴国库。


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