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歉 声 明
兹有本人尹洪美、张明芹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在未经注册商标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回收高端酒瓶及外包装,将低端酒灌装到高端酒瓶内向他人出售。本人过岳林明知购买的为假酒,仍向他人销售,法律意识淡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对自己的行为深感自责,非常后悔,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诚恳的向广大公众道歉,承诺今后将遵纪守法,保证不再有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致歉!
致歉人:尹洪美、张明芹、过岳林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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