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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徐红柱、黄鹏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10      新闻来源:正义网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盐开检民公告〔20261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徐红柱320911******306676黄鹏321284******121410等人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盐渎东路90

联系电话:0515-68086833

特此公告。

202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