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公告在线网>>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刘小春、杨青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14      新闻来源:正义网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

公告

呼铁检民公告〔202612

本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刘小春、杨青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68

联系电话:0471-6649242

特此公告。

20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