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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对邹庆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15      新闻来源:正义网

南澳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南检民公告〔20261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邹庆真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作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南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754-86818168

特此公告。

202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