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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对郭炜亮、郭炜鸿、苏森良、苏庆超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20      新闻来源:正义网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惠东县检民公告〔20268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郭炜亮(居民身份证号码441521******043639)、郭炜鸿(居民身份证号码441521******083610)、苏森良(居民身份证号码442528******054619)、苏庆超(居民身份证号码441521******063617)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造成渔业资源损失,损害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三利路三巷一号

联系电话:07528999862

特此公告。

202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