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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对李凤刚、陈月龙、张书均、孙德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22      新闻来源:正义网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香检民公告〔2026〕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凤刚、陈月龙、张书均、孙德军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316-8322171

特此公告。

202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