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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对徐明江、安虹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23      新闻来源:正义网

思南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思检民公告〔20263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徐明江、安虹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危害不特定消费者身体健康,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思南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567223283

特此公告

202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