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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对潘彪、潘万里、丘文前、陈利明、郑文新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23      新闻来源:正义网

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新检民公告〔20267

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潘彪(身份证号码:440233******190012)、丘文前(身份证号码:440233******103013)、潘万里(身份证号码:362128******180019)、陈利明(身份证号码:362129******231310)等人在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朱峒村江二塘等山段进行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新丰县丰城街道法政路1号新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751-6849122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