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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赵永强、侯端夫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24      新闻来源:正义网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微检民公告〔202611

本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赵永强(公民身份号码:370826 ******136412)、侯端夫公民身份号码:370826 ******306413)、王昌保(公民身份号码:370826 ******166412)、赵兴春(公民身份号码:370826 ******046419)、赵永明(公民身份号码:370826 ******176430)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南四湖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微山县夏镇街道微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37-3012365

特此公告。

2026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