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海琼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曹腾龙(公民身份号码******20021125****)为谋取非法利益,以招聘兼职为由,诱使他人使用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支付宝等账号,再将经实名认证的账号信息予以出售,其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不特定自然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人:李栋栋,联系电话:0898-65856292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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