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张东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茏宣(曾用名:李邢飞,身份证号码:130703********0618)、郝晓军(身份证号码:130703********0314)、赵亮(身份证号码:130729********0038)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导致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面临重大风险,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2号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313-4036891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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