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澄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黄灿生(44522419******5114)、张乙龙(44522419******3313)、黄灿滨(44522419******5213)、王世飞(46002719******181X)存在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98-67631806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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