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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对祁振德、赵海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29      新闻来源:正义网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津宝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祁振德(公民身份号码:132823******087219)、赵海龙(公民身份号码:131024******197218)非法狩猎的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西段北侧;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电话:022-29262835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