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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对张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31      新闻来源:正义网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蒲城检民公告[2026]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张军(公民身份证号码61052619******221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严重影响食品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13—3336322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