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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对吴云、范小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31      新闻来源:正义网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温龙检民公告〔20267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吴云(公民身份证号码51162319******0233)、范小锋(公民身份证号码51162319******0630等人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龙湾区永宁西路516号)

联系电话:0577-86387082

特此公告。

2026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