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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慧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7-31      新闻来源:正义网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陵检民公告〔2026〕6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慧杰(公民身份号码140524******095715)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武四龙(公民身份号码140524******284914)为“看地”雇佣李慧杰猎捕野猪,秦红斌(公民身份号码140524******217412)非法购买野生动物食用,三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联系电话:0356-6208960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