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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包永志、严雷发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8-04      新闻来源:正义网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鸠检民公告〔20264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包永志(342501******263017、严雷发(340823******097513、杨卫东(320922******035451、严叁(340823******107517、代明(342623******285318、鲁传兵(342626******030834及安徽省春之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铜陵市添锦贸易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553-596856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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