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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对营口凯达物流有限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8-06      新闻来源:正义网

凉城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凉检民公告〔20261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营口凯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辽H*****/辽H****东风牌重型罐式半挂车侧翻在在内蒙古凉城县G512线235公里800米处道路南侧路基下,罐内油料泄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474-4214570

特此公告。

2026年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