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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对高峰、吕晓慧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8-07      新闻来源: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公告

阿检民公告〔20263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高峰、吕晓慧存在用猪肉干冒充牛肉干进行销售的行为,可能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高峰,15042119******0619;吕晓慧,15042119******27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476723201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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