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公告在线网>>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对柴进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8-13      新闻来源:正义网

同德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同检民公告〔20261  

 

    本院在办理柴进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中,发现柴进海将罂粟壳放入卤肉中予以销售的行为,不仅构成刑事犯罪,也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人:柴进海,身份证号:630121******1113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74--8592263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