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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对黄岗、舒孝海、张兵兵、张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8-18      新闻来源:正义网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海检民公告〔20263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宓建根(公民身份号码433025******262414)、舒孝海(公民身份号码431226******024810、张兵兵(公民身份号码431226******065414、张杰(公民身份号码431226******174810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408

联系人: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联系电话:0573-87230770

特此公告。

202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