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邓检民公告〔2026〕4号
本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李进发(公民身份号码445221******052235)、许泽鹏(公民身份号码445221******164216)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利用网络资源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进行买卖,继而从中非法获利,导致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信息长期遭受侵害,扰乱了个人信息正常的收集、使用、流通秩序、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377-62280261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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