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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李红、袁森、孙立强、唐大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8-19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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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潍城检民公告〔20264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红身份证号码412827******244532、袁森(身份证号码370404******071933)、孙立强(身份证号码370702******194518)、唐大山(身份证号码370702******285710)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犯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区5号楼潍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36-3011832

特此公告。

202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