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清涧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高军卫(公民身份证号码:61062219******0313)、张金强(公民身份证号码:61062219******1519)、张荣(公民身份证号码:61062219******151X)、王东阳(公民身份证号码:61062219******0615)、刘军(公民身份证号码:61062219******0433)多次盗掘古墓葬的行为侵害国家文物、古墓葬所有权,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12-5222160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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