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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检察院对梁锦斌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8-24      新闻来源: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佛明检民公告〔20262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梁锦斌(身份证号码:4453021983******34)等人非法经营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南平街33号

联系电话:0757-88285218

特此公告。

 

2026年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