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安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8年12月刘和平将位于安泽县府城镇桃曲村牛头山的荒山上的林地中的灌木、杂草清理,平整用于玉米种植。经司法鉴定认定:刘和平毁林开垦面积17724.20平方米(合26.59亩),地类其他灌木林,森林类别为重点公益林,事权等级为国家公益林,林种为水土保持林。刘和平毁林开垦破坏了森林资源,致使林地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防护功能受损,其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山西省安泽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联系电话:0357----8522115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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