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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对苏必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8-26      新闻来源:正义网

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明检民公告〔20261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苏必梅(公民身份号码35032219******054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365200

联系电话:0598-8759225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