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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对刘云、李参林、宋得伟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8-27      新闻来源:正义网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盐检民公告〔20264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刘云(身份证号:330424******300017)、李参林(身份证号:320830******175210、宋得佳(身份证号:320830******042436等人20265月期间在海盐县海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破坏了海洋渔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11

联系电话:0579-86177623

特此公告。

20268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