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吉市龙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孙豪,身份证号37172720******5315,夏平,身份证号21040319******2123,韩艳霞,身份证号22012519******3460,丁向东,身份证号61063019******0819生产、销售伪劣假奶粉产品的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滨江北路67号。
联系电话:0432-63429205、0432-63429202。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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