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台黄检民公告〔2026〕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23年夏季至2026年6月3日期间,章明生(身份证号码33262219******3979)为改善姣姣鱼卖相以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黄栀”(碱性橙 2)系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且禁止用于食品加工的情况下,仍先后多次兑水稀释后淋涂于待售的姣姣鱼表面,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岭下殿路边菜场等地进行销售,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桔乡大道495号
联系电话:84282650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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