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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对连明、葛胜男、刘国兴、豆孝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8-28      新闻来源:正义网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周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当事人连明(身份证号码:412727******5418)、葛胜男(身份证号码:412727******5417)、刘国兴(身份证号码:522725******3514)、豆孝伟(身份证号码:412727******5410)无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擅自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并通过淘宝、快递等网络销往全国各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联系电话:0394-8156059

特此公告。

   20268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