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沪奉检民公告〔2026〕4号
本院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盛灵晨(公民身份证号码:612425********213X)、李涛(公民身份证号码:612401********8038)、周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401********8076)、李文东(公民身份证号码:612401********8316)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非法售卖牟利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511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
联系电话:021-67110920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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